一、总则
1. 为加强山东省肉类行业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升行业诚信素养和职业操守,树立安全、诚信、负责、担当的行业形象,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准则。
2. 本准则适用于山东省肉类行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检验检疫人员、销售人员、冷链物流及协会工作人员。
3. 全行业坚持守法、诚信、安全、公正、敬业、廉洁的职业道德底线,自觉践行食品安全责任与社会责任。
二、职业守法准则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业规定,不触碰食品安全红线、质量安全底线。
2. 依法持证上岗、依规操作,不违规作业、不简化流程、不省略检验、不篡改记录。
3. 自觉抵制私屠滥宰、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虚假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
4. 服从监管、配合检查,如实提供信息,不隐瞒、不欺骗、不抗拒执法。
三、职业安全准则
1. 坚守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人民健康放在首位,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
2.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冷链管控、追溯管理等制度。
3. 不生产、不加工、不销售、不储运不合格肉品、问题肉品、过期变质肉品。
4.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立即处置,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四、职业诚信准则
1. 诚信经营、信守承诺,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不价格欺诈。
2. 台账真实、票据齐全、标签规范,不伪造记录、不伪造检验报告、不冒用标识。
3. 公平竞争、文明经商,不恶意诋毁、不恶意抢单、不扰乱市场秩序。
4. 履约守信,按合同办事,不拖欠、不违约、不失信。
五、职业敬业准则
1. 热爱行业、忠于岗位,认真履职,精益求精,提升专业技能。
2. 遵守操作规程,注重工作质量,杜绝粗心大意、敷衍了事。
3. 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新标准新技术,不断提升职业素养。
4. 爱护设备设施,保持环境卫生,维护企业形象与行业声誉。
六、职业公正准则
1. 检验检测、验收把关坚持客观公正,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
2. 采购、销售、合作坚持公平公正,不优亲厚友、不吃拿卡要。
3. 处理投诉、纠纷坚持实事求是,不推诿、不拖延、不偏袒。
七、职业廉洁准则
1. 廉洁自律,公私分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2. 不收受回扣、红包、礼品礼金,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和活动。
3. 不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客户信息、检验数据及内部敏感信息。
八、职业责任准则
1. 关心行业发展,维护行业声誉,积极参与行业自律、公益服务、保供稳价。
2. 尊重同事、团结协作,不传播谣言、不激化矛盾、不损害团队。
3. 践行绿色低碳、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关爱员工、服务社会。
4.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虚心接受批评建议,持续改进提升。
九、监督与践行
1. 各企业负责本单位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考核与监督。
2. 山东省肉类协会推动本准则宣传贯彻,纳入会员管理、评优评先、行业评价内容。
3. 对遵守职业道德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宣传;对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业内部通报并督促整改。
十、附则
本准则由山东省肉类协会制定,于2024 年 9 月 12 日发布施行,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