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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认定 2025“食安肉类”品牌产品 及到期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4 16:46:16点击率:8



各会员单位、畜禽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

    自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 2014 ]9 号文件《关于印发“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方案的通知》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省肉类协会坚持在全行业开展“食安肉类”品牌产品认定工作,得到我省广大肉类加工企业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有效地促进了肉类行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肉类全产业链管理水平提高,为保障肉类产品从源头到终端的食品安全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为将“食安肉类”品牌产品认定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5“食安肉类”品牌产品认定工作,同时根据三年到期复审的原则,对 2022 年认定的“食安肉类”品牌产品进行复审和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新申报 2025“食安肉类”品牌产品的说明

(一)凡山东省境内一切从事畜禽屠宰加工、肉类加工的企业,均可申报“食安肉类”品牌产品。

(二)认定工作流程:

1.申报:经对照《“食安肉类”品牌产品认定规范》团体标准(已于 2017 年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自行查询或与协会联系查询,符合申报产品的企业,可填写《“食安肉类”品牌产品认定申报表》(新报/复审)并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前将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并报山东省肉类协会秘书处。

2.初审:协会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申报材料和产品进行初审。

3.现场审核:协会将组织专业审核人员,对申报产品的企业按《现场验收考核标准》进行现场审查并进行评分。

4.公示:对经审查符合要求的“食安肉类”品牌产品,通过山东省肉类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5.发布阶段:对已符合的“食安肉类”品牌的产品采取新闻媒体、协会网站、协会期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外发布。

    二、复审换证工作

(一)凡已获 2022 年食安肉类”品牌产品,其有效期已满的产品,一律进行复审和统一进行换证。到期不申报换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所发牌匾证书同时作废。各有关企业需填写《“食安肉类”品牌产品认定申报表》(新报/复审),于 2025 年 10 月24 日前将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并报山东省肉类协会秘书处。

(二)协会组织专业人员,对复审的产品进行随机抽审(抽审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已获“食安肉类”品牌产品的企业,可以继续增加申报

产品。

      为使更多的企业能够参与到该项活动中,经多年开展这项活动实践,结合各个肉类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申报产品的年实际生产量进行了适当调整,把主要评审指标调整为参照指标评审。

  四、“食安肉类”品牌产品认定活动全过程不收费。

  五、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2025 年 10 月 15 日—10 月 24 日;

(二)初审阶段:2022 年 10 月 24 日—10 月 31 日;

(三)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布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于 琪 15066112393

邮 箱: sdmall@126.com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 76 号

特此通知。

附件:

1.《“食安肉类”品牌产品认定申报表》(新报/复审)

2.现场审查考核标准

3.2022 年“食安肉类”品牌产品认定到期复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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