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环境下的肉类产业发展问题
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4月以来,围绕猪价问题开展了一场网络舆论战。在这场论战中,我们看到生猪养殖业与屠宰加工业之间、屠宰加工企业之间、进口肉经营企业与国产肉经营企业之间,以及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种种的不同意见。这些意见反映出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归结起来是:生猪养殖企业要盈利,屠宰加工企业要盈利,肉类贸易企业要盈利,消费者要吃到物美价廉、安全健康的肉类食品。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如何做大做强肉类产业,保障消费者吃到物美价廉的肉类食品,是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我们在实施肉类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必须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肉类产业链各个环节各个主体之间、进口肉和国产肉之间、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等各方面的关系,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畜禽屠宰加工认为,肉类生产、流通和消费相关主体的利益诉求都是合理的。企业只有盈利,才能持续发展;企业只有持续发展,才能保障肉类食品的稳定供应和不断改善;只有保障肉类食品的稳定供应和不断改善,才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