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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②关于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③今日肉类价格
发布时间:2021-01-25 07:38:00点击率:1251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

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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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六十九号主席令,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共十二章一百一十三条,内容包括:总则、动物疫病的预防、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动物疫病的控制、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动物诊疗、兽医管理、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法律措施、附则等。
    《动物防疫法》适用于水生动物防疫工作。
    本法第三条所称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包括寄生虫病。
    本法第三条所称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本法第四条规定,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本法规定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
    一类疫病,是指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对人、动物构成特别严重危害,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等措施的;
    二类疫病,是指狂犬病、布鲁氏菌病、草鱼出血病等对人、动物构成严重危害,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采取严格预防、控制等措施的;
    三类疫病,是指大肠杆菌病、禽结核病、鳖腮腺炎病等常见多发,对人、动物构成危害,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及时预防、控制的。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具体病种名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动物疫病发生、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及时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具体病种并予以公布。
    本法第五条规定,动物防疫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
    本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检验检疫、研究、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迅速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到动物疫情报告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控制等必要措施,防止延误防控时机,并及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上报。
    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新修订版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

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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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为进一步提升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落实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等。

  指导意见要求,提升产品创新研发水平。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联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食品研发机构等联合研发新产品。鼓励大型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等专门的产品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优化产品外观包装设计,满足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消费友好等需求。鼓励企业开展食品感官评价,消费者体验,培养忠诚的消费者,激发消费潜能。

 

  指导意见还指出,提升产品品质和品牌建设水平。引导企业加快标准和质量提升,推动肉制品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以中华老字号、知名品牌为引领,以食品产业集聚区、肉制品加工示范区为重点,开展区域品牌培育,创建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区和质量安全提升示范企业。加强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和知名品牌的保护和宣传,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1月25日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

猪肉平均价格为47.08元/公斤

牛肉平均价格为77.88元/公斤

羊肉平均价格为75.55元/公斤

白条鸡平均价格为17.25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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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农业农村部监测,1月25日“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39.47,比上周五上升0.10个点,“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44.93,比上周五上升个0.11个点。截至今日14:00时,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为47.08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0.2%;牛肉77.88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0.3%;羊肉75.55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0.5%;鸡蛋10.30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2.1%;白条鸡17.25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0.3%。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平均价格为6.20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0.5%;重点监测的6种水果平均价格为6.13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0.2%;鲫鱼平均价格为17.43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0.6%;鲤鱼12.44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1.5%;白鲢鱼8.71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2.1%;大带鱼40.44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2.3%。

  今日,国内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监测的46个品种中,与上周五相比价格升幅前五名的胡萝卜、冬瓜、南瓜、葱头和洋白菜,幅度分别为6.9%、6.8%、4.3%、2.4%和1.7%;价格降幅前五名的是平菇、莴笋、花鲢鱼、菠菜和大带鱼,幅度分别为3.6%、3.3%、2.9%、2.7%和2.3%。


 

东北猪价跌幅明显

外三元跌破35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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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饲料行业信息网慧通数据研究部数据统计,2021年1月25全国各省外三元猪均价为34.90元/公斤,较昨日下跌0.08元/公斤,较上周同期猪价(1月18日)下跌0.78元/公斤。

今日全国27省、直辖市范围内,共计1省份猪价上涨,26省份猪价下跌。全国最高价为浙江,较昨日下跌0.06元/公斤于37.88元/公斤;全国最低价为新疆,较昨日下跌0.13元/公斤于32.45元/公斤。


 

今日部分地区猪价:四川18.0-18.3元/斤,河南17.0-17.3元/斤,江西17.9-18.2元/斤,广东18.6-18.9元/斤,湖南18.0-18.3元/斤,山东16.9-17.2元/斤,湖北17.5-17.8元/斤,河北16.6-16.9元/斤,北京16.8-17.1元/斤,辽宁16.5-16.8元/斤。

周末猪价持续走跌,东北地区跌幅较明显,外三元均价跌破35元/公斤。目前东北、华北地区受新冠疫情影响明显,卖猪难度大,养殖户低价出售生猪,猪价全线跌至34元/公斤以下,黑龙江均价跌破33元,不过在经历大幅走跌后,今日北方局部出现反弹;华东、华中在34-38元/公斤不等;华南、西南地区猪价最高,除云南在35元左右,其余地区在36-38元/公斤。预计近期短期内生猪价格将持续偏弱为主,局部跌幅较明显的地区或有小幅反弹。另外,周末期间进口冷链食品问题继续加剧,乳清粉、鸡翅、车厘子等更多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检测阳性,对市场影响明显,目前消费者对进口食品的安全问题比较担忧,选择上偏向鲜销的国产产品。


1月25日中国商品大猪行情市场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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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4日,中国主流市场出栏外三元、内三元及土杂商品大猪综合日均价下跌,全国生猪出栏综合日均价34.69元每公斤,相比昨天下跌0.26%。北方地区受疫情影响明显,养殖户出栏难度较之前有所增加,出栏积极性提高,加之猪肉价格较高限制消费,猪价持续走跌。今日全国外三元、内三元及土杂猪均价如下:

1) 主流市场外三元大猪全国销售均价34.90元每公斤,相比昨天下跌0.25%;

2)主流市场内三元大猪全国销售均价34.50元每公斤,相比昨天下跌0.30%;

3)主流市场土杂大猪全国销售均价34.13元每公斤,相比昨天下跌0.28%。

图表:2021年1月24日中国出栏商品大猪综合日均价统计表(单位:元/公斤):

2021年1月24日出栏大猪

加权日均价(外+内+土杂)

区域

省市

今日日均价

昨日日均价

涨跌

单位

东北

辽宁省

33.18

33.19

-0.03%

元/KG

吉林省

33.09

33.04

0.16%

元/KG

黑龙江

32.45

32.52

-0.23%

元/KG

华北

北京市

33.85

33.92

-0.22%

元/KG

天津市

33.67

33.75

-0.26%

元/KG

河北省

33.37

33.44

-0.22%

元/KG

山西省

33.72

33.67

0.16%

元/KG

内蒙古

32.95

33.07

-0.35%

元/KG

华东

江苏省

34.50

34.62

-0.33%

元/KG

浙江省

37.71

37.78

-0.18%

元/KG

安徽省

34.09

34.21

-0.34%

元/KG

福建省

36.52

36.66

-0.39%

元/KG

山东省

34.01

34.14

-0.38%

元/KG

华中

河南省

34.20

34.35

-0.45%

元/KG

湖北省

35.13

35.29

-0.44%

元/KG

湖南省

36.26

36.38

-0.34%

元/KG

江西省

36.01

36.17

-0.44%

元/KG

华南

广东省

37.30

37.39

-0.24%

元/KG

广西

36.96

37.05

-0.22%

元/KG

西南

重庆市

36.16

36.20

-0.12%

元/KG

四川省

36.10

36.16

-0.16%

元/KG

贵州省

36.04

36.10

-0.18%

元/KG

云南省

34.55

34.70

-0.42%

元/KG

西北

陕西省

34.04

34.17

-0.37%

元/KG

甘肃省

33.67

33.81

-0.41%

元/KG

新疆

32.30

32.41

-0.34%

元/KG

全国

 

34.69

34.78

-0.26%

元/KG

 

  备注:数据来源于饲料行业信息网慧通数据研究部。
 

1月25日屠宰日评价格连涨出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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