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印发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
8月30日,从农业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深入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控制和消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国家口蹄疫防治计划(2016-2020年)》和《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2016-2020年)》。
根据口蹄疫防治计划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全国亚洲I型口蹄疫达到非免疫无疫,A型口蹄疫免疫无疫;O型口蹄疫海南岛、辽东半岛、胶东半岛非免疫无疫,辽宁(不含辽东半岛)、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上海免疫无疫,全国其他地区维持控制标准。口蹄疫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全国省、市、县三级兽医实验室 O型、亚洲 I型、A型口蹄疫监测工作全面开展,有效防范境外变异毒株和 C型、SAT1型、SAT2型、SAT3型口蹄疫传入。
根据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全国所有种禽场达到净化标准;生物安全隔离区和海南岛、辽东半岛、胶东半岛达到非免疫无疫标准;北京、天津、辽宁(不含辽东半岛)、吉林、黑龙江、上海、山东(不含胶东半岛)、河南达到免疫无疫标准;其他区域维持控制标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在巩固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效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 H7亚型禽流感风险,有效保障养禽业生产安全、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和公共卫生安全。
附件1:国家口蹄疫防治计划(2016-2020年)
附件2: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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