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生猪屠宰管理的有关条例和办法,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推进全省生猪屠宰行业科学发展,我省日前出台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主要目标是,按照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减控数量、提高水平,确保质量、保护环境,规范秩序、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采取多种措施,逐步建立起以大中型屠宰加工企业为主体,以小型屠宰场点为补充,设施先进、质量可靠、规范有序的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生猪屠宰加工体系,全面落实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肉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体系。到2010年底,将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压缩到1330个左右。到2012年底,将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总数控制在800个以内,生猪屠宰加工总量达到4450万头左右,其中大中型机械化、规模化屠宰加工比重达到75%以上。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各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在压缩、整合现有定点屠宰厂(场)过程中,坚持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实现平稳过渡。二是开展清理整顿。组织商务、畜牧兽医、环保等有关部门,对辖区生猪屠宰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逐一进行审核,采取重新确认、限期整改、升级改造和关闭淘汰等措施,确保达到规划目标。三是严格规划约束。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对新建和迁建、改扩建定点屠宰厂(场),符合省、市规划,并遵循“增一减一”、“总量只减不增”的原则。四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大生猪屠宰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严厉打击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肉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食堂等销售、使用的肉品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五是规范生产经营。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搞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基础建设,加快技术进步,推行机械化屠宰、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化经营;加快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设监管技术平台,推广屠宰加工远程监控和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六是实施政策引导。引导定点屠宰厂(场)向机械化集中屠宰、连锁化物流配送方向发展;提倡大中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向农村地区延伸肉品经营网点;鼓励组建屠宰加工企业集团,发展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市场销售等相关产业综合一体化经营;结合实施定点屠宰企业分级管理,支持质量优、信誉好的企业扩大产品流通。七是广泛开展宣传培训。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肉品科学消费常识,引导群众建立科学的肉食消费习惯;组织开展各类专业培训,提高定点屠宰企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实行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