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续展工作的通知
近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鲁工商标字(2011)78号文件,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续展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主要有关事项摘要如下:
一、受理时间
受理认定和续展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31日,请各市局及时通知企业申报并按时将申请材料报至省局商标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范围
(一)认定申请条件:凡符合《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及有关规定,注册日期在2008年5月31日之前的商标,均可按规定申请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
(二)续展申请条件:2008年度认定和续展的山东省著名商标,均可申请续展(名单见“山东红盾信息网”)。
三、申请表格
《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和《山东省著名商标续展申请表》,均可在“山东红盾信息网”(www.sdai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商标管理”页面下载。
四、著名商标评审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局的有关规定,著名商标评审、公告费为每件2700元。
五、要求
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一律放进申请材料的正本。企业免税证明和行业证明必须是由税务部门和所属行业协会出具,行业协会没有进行过排名的,由行业协会出具情况说明。
另外,各畜禽屠宰加工、肉类食品会员企业,需办理行业排名的,请抓紧与省肉类协会联系。
联系电话:0531-82351316
山东省肉类协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