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贸易预警 > > 详情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拟修订过敏原标签标准
发布时间:2024-11-12 10:28:19点击率:0

2024年11月8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CL2024/88-CAC号咨询文件,拟修订过敏原标签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11月20日。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修订食品过敏原的定义,是指可在易感人群中引起其他特定免疫介导反应的食品(包括成分、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通常由食品中的蛋白质或蛋白质衍生物引起;(2)需要声明的食品和成分要求添加过敏原成分的学名;允许使用单个鱼类或甲壳类动物名称代替“鱼类”或“甲壳类动物”的指定名称,例如鲑鱼代替鱼类;当食品中的亚硫酸盐浓度达到或超过10mg/kg时,应始终使用指定名称“亚硫酸”或“亚硫酸盐”作为成分名称标识。




分享按钮
友情
链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食品报网 |食安山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