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布肉禽蛋类产品原产地标签要求
3 月 18 日,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发布公告,修订肉类、禽类及蛋类产品标签及原产地自愿标签声明要求,企业可以自愿在肉类、家禽和蛋类产品的标签上包含这些声明。具体内容为: (1)在以下情况下允许使用两项美国原产自愿标签声明,即“美国产品” 和“美国制造”:美国出生、饲养、屠宰和加工的动物的单一成分 FSIS 监管产品;多成分产品中的所有 FSIS 监管产品均是源自在美国出生、饲养、屠宰和加工的动物;除香料和调味品外的所有其他成分均产自美国;多成分产品的制备和加工步骤发生在美国;(2)FSIS 监管产品的制备或加工步骤源自美国,允许除“美国产品”和“美国制造”之外的自愿标签声明使用;(3)允许使用自愿标签声明来指定 FSIS 监管的产品或产品成分的美国州、地区或地区原产地;(4)产品上显示的美国国旗或美国州或领地国旗的标签将被视为使用美国或相应美国州或领地的自愿原产地声明;(5)要求选择在 FSIS 监管产品标签上使用美国原产地声明的企业需要保留足以证明该产品符合法规要求的使用该声明的监管标准的文件。 该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